新宁检察:“附条件不起诉宣告+训诫教育”,助力少年迷途知返
2024-01-09 17:16:3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骆夏霞 | 点击量:1396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骆夏霞)近日,新宁县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于2024年1月8日在该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暨训诫教育会,该院未检办负责人李文潮主持宣告会,未检干警及辩护人、附条件不起诉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参加。

宣告暨训诫教育会上,承办检察官李文潮向涉罪未成年人李某某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详细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的法律政策和意义。承办检察官、指定辩护人及李某某的父亲对涉罪未成年人予以训诫教育,告诫其在以后的生活中要以此为诫,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做合格公民。李文潮亦对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李某某十分感谢和珍惜这次重新改过的机会,表示在考验期内会遵纪守法,明辨是非,脚踏实地地学习和生活,李某某的父亲也表示以后会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和对孩子的管教,履行好监护职责,做好正确引导,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回归社会。
下一步,新宁县检察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职,对涉罪未成年人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传递检察温度,护佑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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